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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訊息描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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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訊息特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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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葷/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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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包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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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馬哈地加強反貪 馬國官員收禮限食物與鮮花
馬來西亞首相馬哈地。 歐新社 分享 facebook 馬來西亞首相馬哈地為加強反貪,建議馬國政府官員在收禮時,只能收取食物與鮮花,且不能接受價值戰利品禮物超過500令吉(約新台幣3734元)的禮品。馬哈地今天表示,馬國施政、廉政和反貪中心(GIACC)建議,不僅是馬國部長,部長的家屬和包括反對黨議員在內的所有國會議員都必須申報財產。. } }); } 他笑稱,他帶領的新政府「希望聯盟」去年實施禁止送禮政策後,他家中已被食物和鮮花佔滿,還有人送他一噸重的榴槤糕。馬哈地在去年6月宣布馬國政府會制定政府高級行政官員收受禮物和捐獻的政策,部長、政治秘書皆不能收禮,這項政策適用於公務員,不僅是收受禮物者,送禮者若違反規定也有罪。他也表示,所有政府行政人員,包括部長、副部長與政治秘書都必須向首相申報財產。另外,馬哈地的女兒瑪麗娜(Marina Mahathir)在去年馬國5月大選後就曾在臉書上代表父母要求大家勿再送禮到他們的家,因為他們更希望民眾把錢捐給慈善機構。「希望聯盟」在去年大選前公布的「希盟百日新政反貪宣言」,誓言要在2030年之前把馬國打造成為全球10大廉潔國之一。
參與犯罪組織一律強制工作 最高法院聲請釋憲
(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1日電)黃姓男子加入詐欺集團3天,被判刑1年4月,另被法院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要求強制工作3年。最高法院認為,該規定未區分情節輕重一律要求強制工作恐違憲,決定聲請釋憲。
最高法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,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3項關於參與犯罪組織者,不分情節輕重,一律強制工作3年,已違反憲法第8條正當法律程序及第23條比例原則,且為本案適用法律的先決問題,決定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。
全案起於黃姓男子加入詐欺集團擔任機房人員,負責撥打電話詐欺中國大陸民眾,因話術不成熟未得逞,短短3天即被警方查獲,二審時被依詐欺未遂罪判刑1年4月,強制工作3年,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。
現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,發起、主持、操縱、指揮或參與犯罪組織者,應於刑之執行前,強制工作3年,3人以上的詐欺集團適用這條規定。
最高法院認為,現行規定不分輕重一律要求詐欺集團成員強制工作,已違反憲法正當法律程序及比例原則,況且近來一、二審法官審理此類案件,或私下向最高法院法官請教,或於法官論壇發文,都嚴重質疑規定的合憲性,此項爭議亟待解決,希望大法官趕快做出解釋。
最高法院指出,大法官會議雖曾就該強制工作規定做出釋字第528號解釋,認為不違憲,但現行規定擴大組織犯罪的範圍,及於非暴力型態的詐欺集團,已與解釋時不同,時空背景也不同。
最高法院進一步指出,過去組織犯罪構成要件須兼具集團性、常習性、脅迫性、暴力性,因此認為組織犯罪者有強制工作必要,但現行規定只要符合持續性或牟利性之一即構成組織犯罪,釋字第528號解釋有變更必要。
最高法院認為,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對於參與組織犯罪情節輕微者,有減輕或免除其刑的規定,因此被告也可能獲判易科罰金之輕刑,但依現行規定,仍得依法判決強制工作3年,亦有違比例原則。(編輯:方沛清)1071011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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